噶瑪蘭族 KAVALAN
分佈區域/蘭陽平原,人口數1,481人(2018/12)

噶瑪蘭族是台灣平埔族中漢化最晚的一支,2002年11月經行政院核定為台灣原住民族的第十一族。漢人大舉入墾宜蘭以前,噶瑪蘭人是在蘭陽平原上活動的主要民族,由於受到漢人爭地的壓力影響,部份噶瑪蘭人自西元1840年左右開始陸續南下,遷移至花東沿海一帶定居在花蓮平原北部形成加禮宛聚落。至今在花蓮縣新城鄉加禮宛部落、豐濱鄉磯崎、新社、豐濱、立德等部落;在台東縣長濱鄉樟原、大峰等部落幾個大庄頭、都可以看到噶瑪蘭族高密度的聚居,且都還保有其語言,總人數約一千多人。

噶瑪蘭族人是現今台灣平埔族群當中族群意識強烈、文化特質最鮮明的一群人。十五年來,噶瑪蘭族人為爭取復名,四處向地方、中央政府陳情,為了能展演噶瑪蘭族的文化特色,噶瑪蘭族人動員族中耆老、婦女、青年,無畏舟車勞頓,也不惜將神聖私密的kisaiiz(除瘟祭)公諸於世,到台灣各地表演,為的只是讓一般大眾、政府見識我們的存在,早日完成復名大業,無愧於在流離失所中黯然死去的祖先。

噶瑪蘭族人最可貴、最引以為傲的地方,在於日常生活作息中保存了噶瑪蘭文化。以新社族人而言,保留了噶瑪蘭語言、風俗(如新年祭祖palilin)、以metiyu為中心的祭儀(如pagalavi,patohoka等)、以及與農漁業相關的祭典(如入倉祭、海祭),噶瑪蘭族人也恢復或創造了一些傳統文化(如歌謠舞蹈、豐年祭,香蕉絲織布等),還建構出與噶瑪蘭族人相關的族群圖騰(如大葉山欖gasop等)。

噶瑪蘭人傳統的社會型態,和台灣其他平埔族一樣,是一種母系社會。但噶瑪蘭人是一個沒有階級的平等社會,就算再富有的家庭,也沒有僕人。首領是以推舉的方式產生的。部落內其他的公眾事務,則由各年齡階層的族人分工合作。有事的時候,以大海螺當號角,來召集大家。

噶瑪蘭族是屬於長女繼承制,長女繼承大部份的財產。家裡沒有女兒,則由大兒子繼承大部份財產。噶瑪蘭族的婚姻制度有女方嫁娶及男方入贅。噶瑪蘭人男女均需下田工作,男女經常在田埂上認識進而喜歡對方。消息傳至雙方家長耳中時,則由一方家長相約共同商議男女雙方的婚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