达悟族

阿美族

泰雅族

赛夏族

邹族

邵族

布农族

卑南族

鲁凯族

排湾族

  排湾族

湾族总人口63,627人(根据1994年民政厅资料),次于阿美族、泰雅族二族,为台湾原住民第三大族 。分布于中央山区南段,北起隘寮溪上游武洛溪大母母山一 带,向南直到恒春半岛,东南则包括山麓与狭长的海岸地区。行政区包括屏东县的三地,玛家,泰武,来义,春日 ,牡丹狮子,满洲及台东县的太麻里,金峰,达仁,大 武,卑南等乡;除此外有少数居住在花莲县卓溪乡与高雄县的三民,桃源二乡境内。就部啰落分布地区的标高而言,排湾族所有的部落均在一千五百公尺以下,而以一百至一千公尺之浅山为主要分布区。

  ●  排湾族的经济生活

传统上排湾族的生产方式,以山田烧垦为主,兼事狩猎畜养与山溪捕鱼。生产的目的除自用外,一部分作为缴给贵族的租税。小米,肉类,槟榔,芋头等也习惯作为交易的媒介。农作物以小米,芋头为主要粮食作物,其它还有花生,树豆,甘藷等。芋头以火烤干后加以贮存,可供一年的消费。狩猎是男人的工作,与畜养同为肉类食物的主要来源。狩猎分团体狩猎和个人狩猎,但在观念上猎场为贵族所有,因此猎人必须向猎场所有人缴租金。
贵族中的地主拥有农田及宅地,可享有特权有税收,如土地税,猎税,山林税,水源税等。纹身的花纹为整个人形的;家名 ,人名与平民不同;住宅,房子较大,门楣上有蛇,鹿,人头等雕刻花纹;室内正堂迎间的壁上有人像雕刻,宅前有司令台等;婚前有与其它未婚女子同居的权;利可穿豹皮衣。地主近亲可免租税,其它装饰近似地主。边缘贵族与士社会地位相似,但边缘贵族有贵族之名无贵族之实。其权利仅在刺墨的纹样与人名方面与平民不同,其它平民一样,是赖自己的劳力赚取生活上的物质和精神所需。

   

  ●  排湾族的社会生活

排湾族的社会阶层是建立在土地制度和长嗣继承上,又土地所有权的获得也靠长嗣继承,因此我们可以说排湾社会阶层制度是长嗣继承制度造成的。
社会阶层分为-1.贵族为特权阶级员多为主和其近亲。2.士,社会地位低于贵族而高于平民,其长嗣为士,余嗣为平民。士不是贵族与平民身份递变中的必经阶级,也不是贵族的附庸。3.平民,有些 是地主的远亲;有些可能与地主无关。平民的地位是最低的 一级。